商务部等14部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商务部等1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

商务部等1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任务提出,要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经营时遇到的制度性障碍,推动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

探索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评价体系和制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进中外标准互认。同时,还要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

此外,要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创新监管措施,推进内外贸同船运输、内外贸泊位共享,提升资源利用综合效能。对内外贸一体化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发展。

官网链接: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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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外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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