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商务厅发布《浙江省对外贸易主体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十四五”外贸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构建外贸新发展格局为主题,以发展和壮大外贸进出口队伍为主线,积极培育新外贸主体,持续增强外贸中坚力量,发展国际贸易总部企业,全力挖掘外贸新增长点,为全省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动力支持。
《行动计划》指出,要发挥外贸主体培育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中的强基固本作用,通过政策引导、梯队培训、营商环境优化、加大金融支持等方式,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有外贸实绩的企业2万家,新增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2000家,新增年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外贸龙头企业200家。全省外贸企业主体规模持续壮大,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凸现,全省外贸主体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行动计划》提出了推进企业实现外贸“零”突破、推进小微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和培育国际贸易总部企业三个方面17项工作举措。例如,在推进企业实现外贸“零”突破方面,要挖掘未开展外贸业务企业出口潜力、鼓励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提升出口产品本地化比例、引导国内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壮大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培育发展外贸进口企业、加大外向型企业招引力度,推动外贸主体扩增,增强外贸发展后劲。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行动计划》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考核体系,抓好宣传引导,并从出台外贸主体培育政策、推进外贸主体培育平台建设、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大对外贸企业金融支持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浙江外贸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