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与巴基斯坦联邦税务委员会海关成员穆卡拉玛交换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巴基斯坦海关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的框架协议》,作为习近平主席同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谢里夫会晤成果之一发布。
该协议是中巴海关开展“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务实合作的顶层文件,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性、制度性和战略性安排。协议从内容上明确了合作目标、合作原则、合作领域、合作方式等,双方合作基于相关国际建议书和标准,保持技术中立和促进兼容,确保两国通过“单一窗口”进行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和安全。通过合作,构建起符合两国政府机构及商界贸易需求的“单一窗口”合作模式,实现两国“单一窗口”快速、无缝、安全的互联互通,提升两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巴基斯坦单一窗口于2017年启动建设,由巴方海关牵头,海事、税务等14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目前规划及已建成货物申报、舱单、运输工具、监管证件、金融保险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风险管理、港口系统、贸易信息门户等10多项应用功能。
中巴两国作为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在经贸领域合作不断深化拓展,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合作大背景下,中巴双边贸易额屡创新高,为两国开展“单一窗口”领域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合作磋商,分享实践经验,持续推进合作项目落实,促进两国贸易便利与安全,共同为加强双边经贸往来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