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2023年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2023年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101号(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公告原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和...
2022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9号),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从202...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日前发出公告,发布新版《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自2022年9月15日实施。新版商品目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包括商品编号、商品名称、监管条件和说明,第二部分是濒危物...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解决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退货商品只能在海关特殊区域外分拣的问题,海关总署于2021年9月发布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跨境电商企业可在特殊区域内设置退货商品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区域内开...
8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79号(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公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
据海关总署消息,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根...
27日。海关总署发布发布2022年第66号公告(关于进口越南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
7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通知: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总署决定在原有管理措施基...
海关总署18日发布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为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现将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关制发税款缴纳通知并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推送至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