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缅甸将不再批准货物到港后才提交的进口许可证申请

缅甸商务部贸易局发布(6/2022)进出口公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将不再批准货物到港后才提交的进口许可证申请。 …

缅甸商务部贸易局发布(6/2022)进出口公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将不再批准货物到港后才提交的进口许可证申请。

此前,商务部为能快速与高效实施货物进口,在获得进口许可证之前允许预装运(Valid for Prior Arrival)即货物到港口或机场后,当日可批发进口许可证。

一些商家借此机会,在货物到达港口后才来提交进口许可证申请。不过,商务部曾在2015年10月22日颁布的(93/2015)“缅甸进出口流程(2015)”中声明:在获得进口许可证批准前禁止提前将货物运抵港口。

此外,计划与财政部的第(68/2019)号公告也发表声明,为遵守商务部2020年7月8日的第(50/2020)号的公告,除了获批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可储存到海关的仓库外,其余未获批准的货物禁止提前抵达港口,违者将依法追责。

尽管有此公告,一些企业和商家还是只在货物到达港口后才申请进口许可证,并没有遵守当局发布的指令规定,类似现象日益严重。为避免不必要损失,当局再次提醒商家,应在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才开始装运。

因此,商务部发布公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不予对进入港口后的货物办理进口许可证,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第(50/2020)号公告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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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外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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